2010年10月20日星期三

官二代河北大学酿命案怎如此嚣张?

(文/恋家的人)
官二代河北大学酿命案怎如此嚣张?

 中新网保定10月18日电 (记者 吕子豪)河北省保定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18日晚间表示,将对引起广泛关注的河北大学校园“车祸肇事者”依法严惩。警方同时证实,涉嫌交通肇事犯罪的李启铭已于17日晚被警方依法刑事拘,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

  昨天的这条新闻又让每个在学校的大学生心头一紧,校园安全又要被提上日程。在车祸中受伤的两个学生一个已经抢救无效身亡了,另一个幸运的度过了危险期已经没有生命危险了。这本来是一个普通的酒后驾车交通肇事的普通刑事案件,但是就是因为三个因素使它备受关注:1,这个车祸发生在校园内;2,车祸造成了一死一伤的严重后果;3,肇事司机驾车逃逸并大呼:“我爸是李刚!”嚣张程度不可一世。

  据事后有关调查表明,这个肇事者李启铭口中所说的李刚是何许人也?他就是肇事者的爸爸,保定市北市区公安局副局长。这样一来就清楚了,原来这又是一个轻狂无比的官二代。但是这样嚣张态度的背后,是否还隐藏着更深的值得思考的东西呢,当然有。以前我们总是在贬低富二代,富二代在社会人的严重就是一个浪费国家粮食,苟活在世上的无耻之徒,而现在官二代呢?我们虽不能说官二代都是无用之人,的确有官二代是国家的栋梁之才,是国家的希望,但是由李启铭之流组成的一小部分官二代要怎么在社会上定位呢?我想人才这两个人要用在他们身上确实是糟蹋了。回过头来,他的爸爸,在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是否对孩子的醉酒驾车肇事后又口出狂言的行为负责任,甚至是很大的责任呢?虽说李启铭已经早就成年了,有独立判断行为的能力,但是耳濡目染的教育,道德标准的形成无疑是学校和家庭的责任,能够培育出这样的一个人,家庭的责任无疑是最大的。

  根据当地人的口碑,李刚这个副局长的政绩还是不错的,是个优秀的警察和领导,但是为什么会培养出这样的一个视国家法律为儿戏,视生命为儿戏的儿子,到了出事的时候还拿自己当挡箭牌,当尚方宝剑的儿子呢?李副局长恐怕要做出自我检讨了,现在要做的不是为儿子辩解,而是积极的配合警方,履行一个公安的神圣职责,践行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严惩犯罪嫌疑人李启铭。

  关于李启铭将以什么罪名来定罪量刑,现在各方观点不一,大部分都支持以交通肇事罪来定罪量刑,也有学者提出了应该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来定罪量刑,我个人是支持后者的。我国刑法规定,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道路管理法规,造成严重后果,很显然这个罪名的构成要件之一就是要求违反交通法规,而这个在校园内的道路上行驶应该还不属于公共交通的范围,当然对于这个观点我还是持保留观点的(可能因为校园道路的大小多少以及用途有所差别),所以如果定交通肇事罪未免有点牵强了。我认为李启铭的行为构成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他的行为满足了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这一点没问题,醉酒驾车当然属于;他醉酒驾车的行为性质恶劣,其杀伤性和危害性已经能和放火、爆炸、投毒等犯罪相当;这个酒后驾车的行为已经造成了严重的后果,一死一伤当然属于严重的后果。所以纵观主客观方面,完全可以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来给李启铭定罪量刑,至于刑罚,刑法114,115条是这样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致使公私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在我看来,李启铭的行为当然的使用加重情节,这次再怎么大呼“我爸爸是李刚”也救不了自己了。

  这不得不说是一场由荒唐的官二代引发的悲剧,两个花季的大学生就这样身心受害,已经离我们远去的学生安息吧,法律一定会严惩罪犯,受伤的同学也要坚强,毕竟路还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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