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示标签为“中国风情 社会现象”的博文。显示所有博文
显示标签为“中国风情 社会现象”的博文。显示所有博文

2011年5月11日星期三

Beating the customer, who indulged the Apple outrageous?——殴打顾客,是谁纵容了苹果的蛮横?


苹果店员殴打中国顾客,这算是挑战上帝的行为吗?或许对于普通商店来说,这个行为绝对不能有,但对于苹果店来说,这个却可以有...用郭德纲的话说:打了,打了就打了呗!
 
苹果店外籍员工与中国顾客发生冲突
 
5月7日下午,北京朝阳区三里屯苹果专卖店门外排起了购买Ipad2的长队,因排队人员较多加之果粉黄牛们躁动的心情导致秩序出现混乱,工作人员多次出来维护秩序。此时,突然有一位身材高大的外籍员工从店里冲出来,与队伍中的一位中国顾客扭打在一起,最终结果是中国顾客处于劣势挨揍之后血流满面,苹果店员则称中国顾客弄坏了价值30万元一打就碎的玻璃…今天,该民事纠纷的最新处理结果为施暴老外向中国顾客赔偿医药费、营养费共计2万余元。而警方表示,因达不到治安拘留的处理条件,民警对施暴的外国人进行了批评教育…随后,三里屯苹果专卖店恢复了正常购买秩序!
 
其实,这是件特普通的民事纠纷,挨揍的中国顾客经过治疗后并无大碍,说不定早就又加入果粉的行列中继续疯狂追逐;而施暴的老外则只是接受了民警的批评教育,不知道这次涉及两个国家的批评教育是用神马语言进行的,汉语or英语…说直白点,批评教育也就是什么都不用做,但这件简单的民事纠纷却得到了各大门户网站的青睐,原因只有一个:它发生在苹果店里!
 
现在的苹果早已超越了水果界和IT界成为一种文化现象,不少激进学者甚至认为乔布斯和他的苹果园已经成为一种宗教信仰:想要入教?要做的可不仅仅是买一台I打头的苹果产品。在文化和宗教的世界里,人们喜欢谈论一切具有传奇色彩的东西:乔布斯大神论、苹果Logo的起源说…还有本次民事纠纷衍生出的话题:苹果凭什么可以如此蛮横?
 
新体验是蛮横的资本,苹果让人类欲罢不能?
 
 乔布斯和苹果创造了i字头世界,并制定了这个世界的规则
 
这里的蛮横远非普通意义上的粗暴和不讲理,而是特指苹果屹立于手机和平板电脑领域的姿态:苹果创造了i字头世界,并制定了这个世界的规则,它高高在上又无处不在,它有资本去彰显个性,胸有成竹地实施饥饿式营销策略,更有资本在顾客面前表现出一点小蛮横!
 
“乔布斯先生,我很喜欢iphone4,但我手碰到金属边框的时候就没有信号了,这好像是普遍存在的问题,有什么解决方法吗?”一位果粉如是说。
 
“不要那样拿了”乔布斯淡定地回答。
 
姑且先不去讨论对话的真实性,但从中我们分明地能嗅出幽默里的一丝蛮横味道,谁也不要指望有人可以把产品做到完美,包括完美主义者乔布斯,最起码他无法去满足果粉们的吹毛求疵,拿最新发布的白色iphone4来说,它依旧存在信号衰减问题,当使用“死亡之握”的时候,白色iphone4有明显的信号衰减,甚至丢失了3G信号(请放心,这并不会影响正常通话);和黑色版相比,白色的iphone4的屏幕面板更接近真实的颜色,但对于纯黑色的还原依旧不理想;传说中的拍照发黄和面板漏光等问题,果粉们也在紧锣密鼓的验证当中…
 
苹果并非完美的化身,但在宗教的世界里,这些“不完美”连浮云都算不上!
 
乔布斯和他手里的苹果重新塑造了人类的视听和沟通习惯,去打听一下吧,许多人一旦用上iphone便懒得再去换其他手机了:白色的耳机线、流畅的多点触摸,简洁的设计感、贴合的人心的用户体验和无穷尽的应用程序不断拨弄着人类的欲望。苹果发明了一种模式,蛊惑消费者成为模式的受众者,习惯苹果世界里的体验快感从而如毒瘾般再也无法离开,它身上的优点依旧是优点,而它身上的缺点,不再是缺点而是特点...一旦进入技术的宗教里,不只是消费者在使用技术,技术也在玩消费者。或许在乔布斯的眼中顾客只是苹果产品的一个特殊配件,正如他从不认为消费者会提供有价值的建议,所以,他回复热心果粉的邮件只会用三个单词:NO,NO,NO...
 
时尚or 科技,中国人能否体验高科技带来的快乐?
 
没错,苹果代表着高科技和新体验,但引发火爆中国市场的原因,真的是高科技带来的快感吗?我看未必...
 
正当世界沉醉于苹果带来的新体验之时,中国人却创造出了一种非典型苹果热销潮,这片土地上的苹果不是以科技体验为主流,而是夹杂着时尚、金钱还有炫耀等人性成分.白色版Iphone4和Ipad2在中国开始销售以来,萦绕在我们耳边的故事无非三种:A黄牛哥加价不加量 B.我买苹果,我骄傲 C 发微博和打游戏
 
A.苹果出台了限购令,每位顾客凭身份证只能限购两台,但大量的iphone4和ipad2还是堆积到了黄牛党脚下。有人对苹果店前排起的长龙做了调查,在随机询问的15个人当中全部是替别人购买,这里的别人就是指中国第二大党—黄牛哥,他们说每替黄牛购买到一台就可以得到50元的回报...相信无论是黄牛还是替身购买者,都不太会关心苹果带来的新体验,他们在意的只是普通消费者的饥渴程度,决定是加价500还是800元呢?
西单黄牛猖狂白色iPhone4转手瞬间赚500
 
B.我买苹果,我骄傲...无论是小众的优越感还是大众的认同感,苹果都成功地变身一类人的身份象征,似乎只有购买了苹果产品才能进入了所谓的上流社会,于是娱乐明星、公务员和各种领导都自费或者公费购买iphone4,他们不在乎新版手机在性能上如何精进,也不在乎软件特点是否符合个人兴趣,唯一在乎的是“众人在看到自己手里的iphone时候有没有投来艳羡的目光”,更有经典段子就是某市财政部门采购清单里的U盼采购计划里竟然点名要Iphone4。把苹果产品当U盘用,不知道乔布斯听到后,会不会吐点血。
 
C.我当然不否认,有些中国果粉购买苹果产品是冲着苹果科技所带来的震撼,但大家也同样不要否认,还有比例更大的人买了苹果最主要的用途就是发微博和打游戏,就跟选择山寨手机的消费者基本上都是凤凰传奇歌迷是一样的。而Retina显示屏的超高像素密度,所带来的极度清楚锐利的文字和画质,相机上先进的机背照度传感器,甚至空前强大的mail功能都可能成为中国消费者关注的盲区,原因只有一个,他们没有迫切的需求!
 
 好吧,我们也不用过度消极,最起码中国人开始崇拜周杰伦、李宇春之外的明星了,踏上体验科技之路,苹果给我们打开了一扇门!

原创博文如需转载请联系本人,并注明出自科幻星系
QQ:102927545 MSN:wank1026@hotmail.com
作者; 康斯坦丁

2011年4月5日星期二

诺贝尔 + 张三 = 科学家博客


诺贝尔 <wbr>+ <wbr>张三 <wbr>= <wbr>科学家博客

这是我在新浪的第一篇博客。古人写文章讲究开宗明义,诺贝尔在这里代表科学,张三在这里代表人生。“诺贝尔加张三等于科学家博客”,就是一个科学家作为一个普通的人,对世界的一些看法。

人据说有贫富贵贱之分,但在最重要的一件事上绝对平等,就是每人一天都是二十四小时,不因为你是大款而多一分,是乞丐而少一秒。

我写一篇博客要花很多时间,你念一篇博客也要用去宝贵时间。西方人爱说时间就是金钱,其实这不准确。金钱可以再生,时光不可倒流,所以时间比金钱宝贵。为什么我要花时间写?为什么你要花时间念?

首先,我花时间写是因为有时间写。和大多数人不同,时间对我有偏爱,让我把该做想做的事情提早做完。我曾经被认为是个“神童”,跳过三级,15岁上大学,19岁拿国家奖学金,到美国读物理学博士。即便是现在,“童”早已算不上了,但仍然是加拿大最年轻的五级国家科学家。一句话,我运气很好,很多事情我都摊上了一个早(希望不包括早死)。

可我丝毫不想凭以上“成就”,到这里来当“政治辅导员”,“青年导师”,“中国流”说教的九段高手。和唐骏不一样,我的成功不能复制。我没有简单的“菜谱”,一、二、三按部就班的清单。你自己也不相信成功会那么容易!

我想做的,想写的,是让你相信,你已经在成功。可这怎么讲呢?

去年10月份,我给母校武汉大学三百多名学生做了一场演讲,题目叫“会解微分方程的诗人”。演讲主旨不是宣传自己攀登科学高峰的种种英雄事迹,而是我的文学兴趣和创作是如何地丰富了我的生活。可能是没有大义凛然地给学生上政治课,而是“幽默风趣”地举了些中外文学的例子,证明堂堂的空间物理学家,也能来句“四篱香悄庭风软”这样地地道道的薛宝钗型的闺阁诗,跌破了学生期望值,引发了长达两小时的对话。学生最关心的问题之一,是我如何定义成功。我就举了我小时候和父亲对话的一个例子。

我父亲是中国有名的教育家。他从小鼓励我得诺贝尔奖,我不以为然。父亲问为什么,我说:“搞炸药,诺贝尔比我厉害;跳高,我比诺贝尔厉害。咱俩比分一比一,同为伟人,应该相互尊重。”我那时念初一,身高不足1.6米,跳高可过1.55,在学校干田径队。我父亲知道我在耍赖,但歪理讲不过我,曰:“孺子不可教也”,然后叹气而去。

我是个科学家,但丝毫不以得诺贝尔奖为己任。为什么呢?我认为:一个人投身一项事业,应该出于由衷的喜好,不能被功利性的因素(包括得什么奖)“污染”。还有,我认为:任何一个人都可以被证明是世界最伟大的人。比如说张三:八级钳工,京剧四十年的票友,做菜的手艺高得老婆一辈子没下过厨。就这三点,每点都不特别难,但加在一起,世界绝对没人在三项总和上超过张三。为什么诺贝尔就一定比张三强?

人生不能只求高深,应该宽广。海阔天空的人生,好过钻牛角尖的人生。

所以,我是一个科学家,但是非典型的,甚至是“反动”的。到底多反动,念念就知道。同时,科学家的工作对很多人很神秘,特别是像我这样搞太空宇宙、火箭卫星,被国家邀请回来领导大型科学工程的。我想揭开神秘的帷幕,让大家看看科学和科学家的真实面貌。

你的时间很宝贵,念到这里我很感激。这不是客气话。你我不认识,今后恐怕也见不上面。但你坚持到了这里,就是缘分,有缘分就是朋友。世界如果有什么比时间更珍贵,那就是缘分,浪费了下一个可能要等来生。

我曾写过一篇自传,标题是《长河上溯手记》,这几天陆续发表出来,在这里就不多说自己了。既然我们有缘分相遇,从今天起,请把我的博客当成一条船,让我们一起上溯。前面的地方你我都没去过,也许鹅卵石比时间还光滑,也许流水比青丝还细腻。时间流在青丝上呢?那一闪念触发了李白“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的绝唱。在这里,我只说“时间流在青丝上”的小洞天。科学是人做的,科学家都是很平凡的人。平凡的人做不平凡的事情,也不仅止于科学行业。略微不同和大大有趣的是,科学家急了和人打架时,用的是四阶不平滑的微分方程。
                                           
鉴于以上原因,为了确保文明讨论环境,本博客空间禁止使用数学,敬请上船的朋友谅解。
作者;刘维宁William

《红楼梦》不适合拍电视剧的四个原因


《红楼梦》不适合拍电视剧的四个原因
丁启阵

李少红版电视剧《红楼梦》开播至今,我大约看过两分钟。不是不想看,是实在看不下去。我之所以看不下去,固然跟演员相貌、人物装扮(尤其是铜钱妆)、灯光幽暗等有一定的关系,但它们肯定不是全部原因,甚至也不是主要原因。口碑不错的八七版《红楼梦》,当初热播之时,我也没看几眼。我之所以看不下去,也不是因为我太忙,或者生性不喜欢看电视剧。这些年来,我过的基本上是“中隐”生涯,每周上十几节课之外,无非是读点书,写点文字,有大把可自由支配的时间;虽然本人情商偏低,但是,看电影电视,言情片都是首选,经常会被三四流影视作品的某些情节感动得暗中吞泪。一般人没有耐心看下去的许多电视剧,我都能看得津津有味,而且有始有终。熟悉我的朋友,大概都会承认,我看过的电视剧要算是比较多的。
根据切身体会,我以为,《红楼梦》是不适合拍摄成一般影视作品,尤其是电视连续剧的。原因主要有如下四个:
一、《红楼梦》虽然是小说,但它并不以故事情节的跌宕起伏、人物矛盾的戏剧冲突见长。《红楼梦》的过人之处,主要在于通过对大观园这个有限空间里男女日常生活情形的细致描写,表现出他们丰富而敏感的内心世界,捎带着叙述了人间的悲欢离合。作者所孜孜以求的,并非故事的传奇色彩,而是生活的诗情画意。或许可以说,《红楼梦》是心理小说,诗性小说。
二、《红楼梦》人物众多,头绪纷繁。研究文学史、文学理论的学者,可以把《红楼梦》一书塑造了上百个各具性情的人物形象和反应了多层面多侧面的现实世界,作为两个大优点,加以赞美,引为自豪。但是,对一般的电视观众而言,分清剧中人物和理清故事情节,实在都不是容易的事情。若是用看肥皂剧的态度去看《红楼梦》剧集,很快便会乱成一锅粥,看了后边忘掉前边。
三、《红楼梦》的叙事艺术特色是语言细腻,节奏缓慢。作为小说,由于阅读者随时可以停下来,认真琢磨,仔细品味——当然也可以一目十行跳着读,细腻的语言和缓慢的节奏,不但不是缺点,反而可以变成优点。但是,改编为影视作品,很少有观众能够陶醉在剧中人物的眉来眼去、语来言去之中,能够容忍缓慢的节奏。天下也没有几个男女演员的相貌、举手投足、说话声音,能经得起那样慢节奏、长时间的审视和谛听。
四、作为名著,《红楼梦》的故事家喻户晓,对多数人而言,缺少必要的信息量。人们观看影视作品,不用说,包含有了解信息、增加知识等目的。像《红楼梦》这样的作品,即使是不曾通读过小说的人,对其中的人物、故事,也不会太陌生。从这一点上说,越是忠实于原著的影视作品,就越无法满足人们对信息量的需求。当然,脱离原著随意改变,又很难获得大众的认可。
我并不认为,小说名著《红楼梦》就绝对不能改编为其他文艺样式。越剧《红楼梦》的成功,有目共睹。越剧的成功,我认为,主要有这样几点原因:一是故事只取宝黛爱情,二是延续了小说语言的诗意美,三是增加了音声之美(包括伴奏音乐和优美的唱腔),四是介于虚实之间的舞台布景之美。换言之,越剧《红楼梦》在小说与戏剧之间找到了合理的契合点。
我也不认为,小说《红楼梦》绝对不能改编为电影、电视剧,我所说的实际上是,不能像现在这样“忠实于原著”的改编。这样的改编,不啻是一种削足适履,削影视之足,适原著之履。李少红版电视剧《红楼梦》之所以饱受非议,我认为,主要是由于她把无关紧要却又扎眼醒目的服饰妆容等细节当作创新点。作为导演,不去用心思讲故事,却跑去做油漆匠,自然是很难取得成功的。
                                                    2010-9-15

《红楼梦》不适合拍电视剧的四个原因


《红楼梦》不适合拍电视剧的四个原因
丁启阵

李少红版电视剧《红楼梦》开播至今,我大约看过两分钟。不是不想看,是实在看不下去。我之所以看不下去,固然跟演员相貌、人物装扮(尤其是铜钱妆)、灯光幽暗等有一定的关系,但它们肯定不是全部原因,甚至也不是主要原因。口碑不错的八七版《红楼梦》,当初热播之时,我也没看几眼。我之所以看不下去,也不是因为我太忙,或者生性不喜欢看电视剧。这些年来,我过的基本上是“中隐”生涯,每周上十几节课之外,无非是读点书,写点文字,有大把可自由支配的时间;虽然本人情商偏低,但是,看电影电视,言情片都是首选,经常会被三四流影视作品的某些情节感动得暗中吞泪。一般人没有耐心看下去的许多电视剧,我都能看得津津有味,而且有始有终。熟悉我的朋友,大概都会承认,我看过的电视剧要算是比较多的。
根据切身体会,我以为,《红楼梦》是不适合拍摄成一般影视作品,尤其是电视连续剧的。原因主要有如下四个:
一、《红楼梦》虽然是小说,但它并不以故事情节的跌宕起伏、人物矛盾的戏剧冲突见长。《红楼梦》的过人之处,主要在于通过对大观园这个有限空间里男女日常生活情形的细致描写,表现出他们丰富而敏感的内心世界,捎带着叙述了人间的悲欢离合。作者所孜孜以求的,并非故事的传奇色彩,而是生活的诗情画意。或许可以说,《红楼梦》是心理小说,诗性小说。
二、《红楼梦》人物众多,头绪纷繁。研究文学史、文学理论的学者,可以把《红楼梦》一书塑造了上百个各具性情的人物形象和反应了多层面多侧面的现实世界,作为两个大优点,加以赞美,引为自豪。但是,对一般的电视观众而言,分清剧中人物和理清故事情节,实在都不是容易的事情。若是用看肥皂剧的态度去看《红楼梦》剧集,很快便会乱成一锅粥,看了后边忘掉前边。
三、《红楼梦》的叙事艺术特色是语言细腻,节奏缓慢。作为小说,由于阅读者随时可以停下来,认真琢磨,仔细品味——当然也可以一目十行跳着读,细腻的语言和缓慢的节奏,不但不是缺点,反而可以变成优点。但是,改编为影视作品,很少有观众能够陶醉在剧中人物的眉来眼去、语来言去之中,能够容忍缓慢的节奏。天下也没有几个男女演员的相貌、举手投足、说话声音,能经得起那样慢节奏、长时间的审视和谛听。
四、作为名著,《红楼梦》的故事家喻户晓,对多数人而言,缺少必要的信息量。人们观看影视作品,不用说,包含有了解信息、增加知识等目的。像《红楼梦》这样的作品,即使是不曾通读过小说的人,对其中的人物、故事,也不会太陌生。从这一点上说,越是忠实于原著的影视作品,就越无法满足人们对信息量的需求。当然,脱离原著随意改变,又很难获得大众的认可。
我并不认为,小说名著《红楼梦》就绝对不能改编为其他文艺样式。越剧《红楼梦》的成功,有目共睹。越剧的成功,我认为,主要有这样几点原因:一是故事只取宝黛爱情,二是延续了小说语言的诗意美,三是增加了音声之美(包括伴奏音乐和优美的唱腔),四是介于虚实之间的舞台布景之美。换言之,越剧《红楼梦》在小说与戏剧之间找到了合理的契合点。
我也不认为,小说《红楼梦》绝对不能改编为电影、电视剧,我所说的实际上是,不能像现在这样“忠实于原著”的改编。这样的改编,不啻是一种削足适履,削影视之足,适原著之履。李少红版电视剧《红楼梦》之所以饱受非议,我认为,主要是由于她把无关紧要却又扎眼醒目的服饰妆容等细节当作创新点。作为导演,不去用心思讲故事,却跑去做油漆匠,自然是很难取得成功的。
                                                    2010-9-15

富二代撞人掏钱,穷二代肇事抵命


胡斌(左)、廖珍平(右)
      18岁的廖珍平在骑电动车撞伤一位老太太后留下遗书服敌敌畏自杀身亡。他的父母认为,是老太太的5名家属用挟持、威吓的方式索要赔偿款,逼死儿子的,因此他们起诉索赔76万余元。而伤者家属认为是廖珍平的母亲在出事后打骂孩子,给了孩子太多压力,导致惨剧发生。(9月15日《网易新闻》)
      廖珍平的悲剧让我想起发生在去年5月7日晚8点的杭州胡斌飙车案。20岁的富家子胡斌在杭州闹市区与朋友飙车,结果把走在斑马线上的25岁的浙大毕业生谭卓撞死。事情发生后,胡斌的朋友们吸着烟、嘻嘻哈哈地结伴来看究竟。最终胡斌父母赔偿谭卓父母113万零100元,胡斌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刑3年。
    富家子胡斌飙车先是被警方认定速度为70码——欺实马,既然速度如此之慢,虽然飙车将谭卓撞起5米多高、20多米远,但还不能按照“以危险的方法危害公众安全”来定罪,只能是交通肇事罪来起诉了。
    穷二代廖珍平撞伤了王老太,闯下大祸。王老太的家属向其索要3万元。这个数额对一个股骨骨折的老人来说,并不算漫天要价。但对一个北京的外来务工家庭来说,却无异于天文数字。廖母打骂儿子,一方面是因为儿子惹了这么大的祸实在太生气,另一方面是她作为外地人本能的自我保护心理,她觉得如果她不声称儿子已经18岁,自己不再负责,就会听任身为本地人的王老太家属随意宰割。她唯独没有考虑到儿子虽然早已经工作,但他还是个孩子,他还不能够独立承受撞伤一个本地老太所能引发的一切后果。
    伤者王老太的儿女也算可以理解,他们在母亲受伤后,急于让肇事的廖珍平负担医疗费。廖珍平不仅还是个孩子,而且还是个穷二代。他不能像胡斌那样,拥有实力雄厚的父母作为自己经济上的靠山。挨打并被推出家门后,他只能带着老太的几个家属,茫然地向亲友借钱。可出了这样的事,谁又肯把钱借给他呢?
    此时王老太的儿女们如果放廖珍平一马,如果交警认定廖珍平在事故中负全责,面对王老太的医疗费发票,廖珍平的父母不会一毛不拔,何况如果真的如此,他们还完全可以走法律程序。但他们竟让廖珍平签下3万元的欠条,让这个涉世未深的孩子背上了沉重的债务。本来母亲的打骂和驱赶就已经给廖珍平带来了沉重的心理负担,这张欠条更成了压垮廖珍平的最后一根稻草。
    廖珍平的父母在儿子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日子里,还支付给伤者王老太家属7900元,说明他们虽然不富裕,但还是通情达理之辈。王老太家属在得款不到三分之一的情况下返还借条,说明他们并不胡搅蛮缠,但这一切对廖珍平来说,已经毫无意义了——这些行为的发生,早已是在廖珍平离开这个贫富悬殊的社会之后。
    富二代闹市区飙车把人撞死后,父母掏钱百余万,历经波折后,被判刑3年;穷二代上班把人撞伤,母亲连骂带打逐出家门,借钱不成,3万元欠条将其催逼服毒自尽。
    胡斌在看守所期间,养得白白胖胖,以致上法庭时,简直判若两人;廖珍平被警方发现时,早已死亡多日并高度腐烂。
    诗圣杜甫倘若在天有灵,是否又要哀叹:“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了呢?

女人真正想要的是什么


国王亚瑟被俘,本应被处死,但对方国王见他年轻乐观,十分欣赏,他要求亚瑟回答一个十分难的问题,答出来就可以得到自由。这个问题就是:
“女人真正想要的是什么?”
亚瑟开始向身边的每个人征求答案:公主、妓女、牧师、智者……结果没有一个人能给他满意的回答。

有人告诉亚瑟,郊外的阴森城堡里住着一个老女巫,据说她无所不知,但收费高昂,且要求离奇。期限马上就到了,亚瑟别无选择,只好去找女巫,女巫答应回答他的问题,但条件是,要和亚瑟最高贵的圆桌武士之一,他最亲近的朋友加温结婚。
亚瑟惊骇极了,他看着女巫,驼背、丑陋不堪、只有一颗牙齿,身上散发着臭水沟难闻的气味……而加温高大英俊、诚实善良,是最勇敢的武士。亚瑟说: “不,我不能为了自由强迫我的朋友娶你这样的女人!否则我一辈子都不会原谅自己。”加温知道这个消息后,对亚瑟说:“我愿意娶她,为了你和我们的国家。”
于是婚礼被公诸于世。
女巫回答了这个问题,“女人真正想要的,是主宰自己的命运。”
每个人都知道女巫说出了一条伟大的真理,于是亚瑟自由了。
婚礼上女巫用手抓东西吃、打嗝,说脏话,令所有的人都感到恶心,亚瑟也在极度痛苦中哭泣,加温却一如既往的谦和。
新婚之夜,加温不顾众人劝阻坚持走进新房,准备面对一切,然而一个从没见过面的绝世美女却躺在他的床上,女巫说:“我在一天的时间里,一半是丑陋的女巫,一半是倾城的美女,加温,你想我白天或是夜晚是哪一面呢?……”
这是个如此残酷的问题,如果你是加温,你会怎样选择呢?……
当时教授话音一落,同学们先是静默,继而开始热烈的讨论,答案更是五花八门,不过归纳起来不外乎两种:白天是女巫,夜晚是美女,因为老婆是自己的,不必爱慕虚荣;另一种选白天是美女,因为可以得到别人羡慕的眼光,而晚上可以在外作乐,回到家一团漆黑,美丑都无所谓。
听了大家的回答,教授没有发表意见,只说这故事其实有结局的,加温做出了选择。于是大家纷纷要求老师说出结果。
老师说,加温回答道:“既然你说女人真正想要的是主宰自己的命运,那么就由你自己决定吧!”女巫终于热泪盈眶,“我选择白天夜晚都是美丽的女人,因为我爱你!”
所有人都沉默了,因为没有一个人做出加温的选择。我们有时候是不是很自私?以自己的喜好去主宰别人的生活,却没有想过别人是不是愿意。而当你尊重别人、理解别人时,得到的往往会更多。
via
萝卜网
如果您的阅读器看不到视频,请移步原文链接: http://luo.bo/6613/
本文小编:梁萧 标题: 女人真正想要的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1/04/04, 09:35
萝卜网 Copyright © 2010 - 2012 分享国内外精彩网事。
更多精彩欢迎您订阅 http://feed.luobo8.com/,欢迎网友投稿推荐文章。

2010年12月4日星期六

China's 17-year-old brother chased Jingru triad(中国17岁少年城管竟如黑社会小弟)

 Hard to find an exact word to describe a number of police.
    The closest is probably a hybrid.
    
Dressed in the cloak of sanctity, but can not find the exact legal basis for existence.
    
They are the natural enemies of vulnerable groups, urban development for the absurd as thugs.
    
A 17 year old drop out of school youth, this force was recruited, having a magnificent years, like a little brother in the underworld of the day.
    
The only difference is: triad will eventually punished by the government, but he can draw from there versus the taxpayers.
   
Media, in school, the children called the Little strong demolition company to follow other people to 'stay wherever he goes', 'filling the head', to fight against the 'nail house'.
    
And the underworld, like, Johnny has his own brother. "Usually the owner of the demolition company will be" live "points to several" big brother "and provides how much each brother to every brother, a brother is a" head ", many people who win the business. Demolition company owner give 'Big Brother '100 yuan / month of' capitation ', but' Big Brother 'will learn' expense money ', usually 20 yuan each person will be picking;' Big Brother ', then the rest of the 80 younger brother to the following, if younger brother and then pull to 'head', they will learn Pa 20 dollars. "- like the MLM model. Evil things are intimate partners.
    
In order forcing the "nail house" sign the agreement as soon as possible relocation, they often go to is one of a hundred people, most of the cases is to frighten "nail house." They set off firecrackers in the demolition of the door, throwing the door to the stool, people hit the door sticks a knife.
    
Money well earned. Xiaoqiang often encounter fierce resistance. Causing loss of lives is inevitable. Refer to the specific circumstances of the Cultural Revolution chopper team fights recorded.
    
Wicked. This is a small strong mother, the evaluation of their work.
   
In fear of the mother's advice, the small strong recent decision from the good, and to the relocatees hurt by his words and wrote: "I'm sorry."
   
I hope he can return from this earth.
   
Xiao Qiang's valuable point, but also disclosed a number of local urban management is working behind the scenes. In this era of the rule of law, will be our memory back to wild days of unrest. The reason is very sacred time - to defend the great leader, today is equally enlightening - no demolitions would be no new China.
    
I'm sorry that there are a lot of people write.
    
Such as small strong big brother, those with stab wounds in the mob, to petty profits actually utterly devoid of conscience, challenge social bottom line;
    
For example, some developers, who have been driven by the interests and desires, can actually use such despicable means, wantonly trample on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citizens;
    
For example, some government officials, in order to performance can actually use the new triad, thwarted by paving the way for his promotion of bridge, or even corruption pervert the law.
   
For example some of our discipline inspection and supervision departments, the judiciary, the face of such illegal acts, could equanimity?
   
Chongqing hitting so many illegal operation of private entrepreneurs in jail, people boosted; but in fact, more powerful triad are hidden in some of the people within the government.
   
This is another validation: unfettered public authority is today the greatest enemy of the healthy growth of China.
   
This is the sorrow of the rule of law.
   
Once again called on China to manage the demolition and the city administration of the early to achieve a legal basis.
   
Although I can not want all the same triad is like a small strong urban management, as conscience, but I still think some people say: Sometimes, doing the devil is only an idea.
   
People do, day to see. Do you really afraid of?
(译者;谷歌翻译)(作者;石述思)
(本文转载自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s/blog_4fcb878a0100mph3.html?tj=1)
中文原文;
很难找一个确切词汇形容一些城管。
    最接近的是也许是人妖。
    披着神圣的外衣,却找不到合法存在的准确依据。
    他们是弱势群体的天敌,为荒谬的城市开发充当打手。
    一个17岁的辍学少年,被这支大军招募,度过了一段波澜壮阔的岁月,宛如小弟在黑社会的日子。
    唯一的区别是:黑社会终会受到政府的惩罚,而他却可以从那里支取纳税人的银两。
   媒体报道,在学校时,这个叫小强的孩子就跟着别人给拆迁公司‘撑场子’、‘充人头’,专门对付‘钉子户’。
    和黑社会一样,小强有自己的大哥。"一般都是拆迁公司的老板将“活”分给几个“大哥”,并规定每个大哥每次要带来多少兄弟,一个兄弟就是一个“人头”,人多者赢得生意。拆迁公司老板会给‘大哥’100元/个的‘人头费’,但是‘大哥’会从中‘扒钱’,一般每个人会扒20元;‘大哥’再把剩下的80元给下面的小弟,如果小弟再拉来‘人头’,他们也会从中扒20元钱。"——模式很像传销。邪恶的东西总是亲密的伙伴。
    为了逼着“钉子户”早日签协议搬迁,他们经常一去就是一两百人,大多情况下就是为了吓唬“钉子户”。他们会在拆迁户家门口放鞭炮、往门上泼大便、用刀棒砸人家大门。
    银子不好挣。小强们经常会遭遇激烈抵抗。打打杀杀不可避免。具体情节可参考文革菜刀队械斗记录。
    伤天害理。这是小强母亲对其工作的评价。
   在担惊受怕的母亲的规劝下,小强最近决定从良,并给被他伤害过的拆迁户写下了三个字:“对不起”。
   希望他能从此重回人间。
   小强的可贵之处,还在于披露了一些地方城管工作的内幕。在这个依法治国的年代,将我们的记忆拉回荒蛮的动乱岁月。那时理由很神圣——为了保卫伟大领袖,今天的理由同样振聋发聩——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
    该写对不起的还有很多人。
    比如小强的大哥,那些带着刀伤的暴徒,为了蝇头小利竟丧尽天良、挑战社会底线;
    比如有些开发商,那些被利益和欲望驱使,竟可动用如此卑劣手段,肆意践踏公民合法权益;
    比如有些官员,为了政绩,竟然可以动用新型黑社会,靠打砸为自己升迁铺路架桥,甚至因此贪腐枉法。
   比如我们的有些纪检监察部门、司法部门,面对如此非法行径,竟然可以安之若素?
   重庆打黑使很多非法经营的民营企业家锒铛入狱,民心大振;但其实,更强悍的黑社会却隐藏在部分人民政府之内。
   这再次验证:不受约束的公权力是今天中国健康成长的最大敌人。
   这是中国法治的悲哀。
   再次呼吁中国的拆迁和城市管理早日去行政化,实现有法可依。
   尽管我无法希望所有黑社会一样的城管都像小强那样良心发现,但我还是想对一些人说:有时,做人做妖只在一念之间。
   人在做,天在看。你果真不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