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5日星期二

富二代撞人掏钱,穷二代肇事抵命


胡斌(左)、廖珍平(右)
      18岁的廖珍平在骑电动车撞伤一位老太太后留下遗书服敌敌畏自杀身亡。他的父母认为,是老太太的5名家属用挟持、威吓的方式索要赔偿款,逼死儿子的,因此他们起诉索赔76万余元。而伤者家属认为是廖珍平的母亲在出事后打骂孩子,给了孩子太多压力,导致惨剧发生。(9月15日《网易新闻》)
      廖珍平的悲剧让我想起发生在去年5月7日晚8点的杭州胡斌飙车案。20岁的富家子胡斌在杭州闹市区与朋友飙车,结果把走在斑马线上的25岁的浙大毕业生谭卓撞死。事情发生后,胡斌的朋友们吸着烟、嘻嘻哈哈地结伴来看究竟。最终胡斌父母赔偿谭卓父母113万零100元,胡斌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刑3年。
    富家子胡斌飙车先是被警方认定速度为70码——欺实马,既然速度如此之慢,虽然飙车将谭卓撞起5米多高、20多米远,但还不能按照“以危险的方法危害公众安全”来定罪,只能是交通肇事罪来起诉了。
    穷二代廖珍平撞伤了王老太,闯下大祸。王老太的家属向其索要3万元。这个数额对一个股骨骨折的老人来说,并不算漫天要价。但对一个北京的外来务工家庭来说,却无异于天文数字。廖母打骂儿子,一方面是因为儿子惹了这么大的祸实在太生气,另一方面是她作为外地人本能的自我保护心理,她觉得如果她不声称儿子已经18岁,自己不再负责,就会听任身为本地人的王老太家属随意宰割。她唯独没有考虑到儿子虽然早已经工作,但他还是个孩子,他还不能够独立承受撞伤一个本地老太所能引发的一切后果。
    伤者王老太的儿女也算可以理解,他们在母亲受伤后,急于让肇事的廖珍平负担医疗费。廖珍平不仅还是个孩子,而且还是个穷二代。他不能像胡斌那样,拥有实力雄厚的父母作为自己经济上的靠山。挨打并被推出家门后,他只能带着老太的几个家属,茫然地向亲友借钱。可出了这样的事,谁又肯把钱借给他呢?
    此时王老太的儿女们如果放廖珍平一马,如果交警认定廖珍平在事故中负全责,面对王老太的医疗费发票,廖珍平的父母不会一毛不拔,何况如果真的如此,他们还完全可以走法律程序。但他们竟让廖珍平签下3万元的欠条,让这个涉世未深的孩子背上了沉重的债务。本来母亲的打骂和驱赶就已经给廖珍平带来了沉重的心理负担,这张欠条更成了压垮廖珍平的最后一根稻草。
    廖珍平的父母在儿子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日子里,还支付给伤者王老太家属7900元,说明他们虽然不富裕,但还是通情达理之辈。王老太家属在得款不到三分之一的情况下返还借条,说明他们并不胡搅蛮缠,但这一切对廖珍平来说,已经毫无意义了——这些行为的发生,早已是在廖珍平离开这个贫富悬殊的社会之后。
    富二代闹市区飙车把人撞死后,父母掏钱百余万,历经波折后,被判刑3年;穷二代上班把人撞伤,母亲连骂带打逐出家门,借钱不成,3万元欠条将其催逼服毒自尽。
    胡斌在看守所期间,养得白白胖胖,以致上法庭时,简直判若两人;廖珍平被警方发现时,早已死亡多日并高度腐烂。
    诗圣杜甫倘若在天有灵,是否又要哀叹:“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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